特别提示: |
所有“基本材料” 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 基本材料
除“基本材料”外,您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交其它支持性的材料:
· 在职的申请者
· 自由职业者
· 外籍申请者
· 已退休的申请者
· 无业已婚申请者
· 未成年申请者
· 学生申请者
1) 申根签证申请表 (原件) |
2) 护照 (原件) 因私护照或正式旅行证件,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至少有两页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证件颁发日期不得超过10年。护照上所要求的每项签字必须是本人使用签字笔签字。 |
3) 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 (原件) 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 |
4) 邀请信 (原件)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 详细的访问行程 · 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 · 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
5)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原件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的进出账单原件,须包含最近三个月的流水记录 (原件) 若提供存折原件,请同时提供整本存折复印件。 |
6)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原件) 如果申请者没有提供个人的银行对账单,则必须提供。 |
7) 工作单位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或者罗曼什语)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
8)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
如果您是自由职业者,且无法提供“在职人员”类别下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您还需要提交:
9) 解释信 (原件) 请出具以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或罗曼什语书写的解释信,由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字,并明确签字日期及如下信息: · 申请人姓名,月收入/年收入 · 描述具体工作内容或工作职责 |
10) 委派书 (原件) 由相应机构出具的证明信(英文、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或者罗曼什语) ,需使用公司/机构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公司/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机构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在此公司或机构的职务、收入和服务年限,若申请者是学生写明名字和入学年限;出行目的,以及费用承担方。(若申请者代表某公司、单位或某机构出席商务活动时需要提供此材料) |
11) 退休金,养老金或其它固定收入证明 (复印件+翻译件) 例如: |
12) 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 (原件+翻译件) 由配偶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或罗曼什语),应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标明日期及以下信息: |
13) 配偶银行活期存折或配偶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 (原件) |
14)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内含翻译),(原件)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15)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 (原件) 【外籍申请者须提供】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16) 经济依附人的银行活期存折原件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的进出账单, 须包含最近三个月的流水记录 (原件) 若您提供存折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
17)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内含翻译),(原件)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18)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外籍申请者须提供】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19)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亲属许可公证(内含翻译)(原件)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
20)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原件)【外籍申请者须提供】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如果孩子一个人出国或父母其中只有一个人陪他, 就必须提供。) |
21)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22)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外籍申请者须提供】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23) 学校在读证明 (原件+翻译件)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瑞士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
24) 委派书 (原件) 由相应机构出具的证明信(英文、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或者罗曼什语) ,需使用公司/机构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公司/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机构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在此公司或机构的职务、收入和服务年限,若申请者是学生写明名字和入学年限;出行目的,以及费用承担方。(若申请者代表某公司、单位或某机构出席商务活动时需要提供此材料)。 |
25) 经济依附人的银行活期存折原件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的进出账单, 须包含最近三个月的流水记录 (原件) 若您提供存折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
26)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
27)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 【外籍申请者须提供】 瑞士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作此证明。 |